人事处与党委教师工作部、教师发展中心合署办公,在学校党委和行政领导下开展工作,主要负责学校教师师德师风建设、人才引进、职工考核、职称评定、岗位聘任、教师培训和教师发展、薪酬福利管理、社会保险服务等工作,具体职责如下:
1.负责建立健全学校人事工作相关规章制度。
2.负责学校编制核定,用人计划的申报和使用工作,负责岗位管理和“三定”工作,负责人事档案管理工作。
3.负责人事调动手续的办理,学校各类岗位的人员聘任,兼职教师和特聘教授的聘任与管理工作。
4.负责学校教职员工(事业单位人员)年度考核和绩效工资的设计发放工作。
5.负责教职员工工资,津贴,奖金等的计算制表工作,负责教职工“五险一金”的计算审批和代扣代缴工作。
6.负责劳资年报及各类教职工统计报表工作。
7.制定全校师资培养计划及各类人员继续教育的规划并组织实施。
8.负责全校教职员工职称管理,评聘工作。
9.负责办理教职工离退休,辞职,离职手续,负责编外用工的审批,备案和管理工作。
10.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